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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发表于:2022-11-30 关注 

2021年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计划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2022年将出台《上海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鼓励企业细分市场优势突出、专业化水平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先进、市场占有率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等。2、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改造、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市场占有率等多方面提升服务水平。

(1)鼓励本市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小巨人”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围绕本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改造,通过新建、购置或技术改造等方式,推动重点企业提升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对采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船舶及相关设备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超过3000万元,且新上一台(套)设备投资额达到3000万~4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最高200万元人民币。对实施的技改项目按要求予以评估,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和相关技术标准给予补助。支持中小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手段,对新技术进行应用和推广。支持企业通过实施示范工程,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提供条件,并予以政府资金等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行业组织的并购重组活动所需配套资金;申请中小企业贷款时,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业务范围内提供信贷扶持;在贷款贴息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政府采购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支持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进行技术改造。

(2)对第一届“上海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资助。

对在大赛中获奖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等资助。3、支持企业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其在科技研发领域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给予最高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首次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对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的设备投资额或采购金额,按不超过其实际支出金额的50%予以补助;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给予的最高不超过总投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按单个产品实际投入平均金额70%予以补助;(已验收部分可按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的部分可申请不超过30%的贷款利息补助;其中同一项目获批国家级奖项(含)以上并实际发生利息超过100万元(含)的奖补金额部分,超出部分由项目牵头方承担70%额度给予扶持。单家机构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同一项目重复申请的,重复进行资助。

(3)对获得国家“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上海市“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3、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4、推动专精特新生加快发展,实施优秀企业奖励,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鼓励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智能制造技术研究和推广。

(4)对评选出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鼓励在上海设立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对列入国家、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鼓励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开展专利申请与许可使用双向申请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加快专利成果转化运用。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试点。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机构开展合作。鼓励在沪国内外知名商标品牌打造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6)鼓励开展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活动。

对上年度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上海市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每获批一项国家奖励10万元,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参加世界品牌大会并获得大奖的,每个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际驰名商标而在上海注册的,由其所在区按照其商标实际使用时间的一半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企业上年度增加4个以上的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全年最高奖励50万元。

(7)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根据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奖励资金的规模分阶段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投资以及企业海外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镇)和开发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梯度培育和动态管理,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区根据本区情况制定支持奖励政策或专项资金配套方案企业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或获得其他国家级荣誉奖励等均不重复享受奖励资助资金。根据市级专项资金规模及企业发展情况按季度拨付资金。每季度申报时须提交项目经费预算书及有关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地址或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以及其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经营范围;《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8)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是上海建设科创中心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

是上海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2021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了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政策。2020年7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认定条件;2021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通过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等支持措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12月31日止将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选工作;2021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规模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