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区促进氢能产业2020年第一批拟扶持项目公示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区促进氢能产业2020年第一批拟扶持项目公示

发表于:2020-06-18 关注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区促进氢能产业2020年第一批拟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办〔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发改规字〔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对广州联新氢能有限公司东晖加氢站等项目扶持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有效证明材料,书面材料要由单位法人或个人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317室

  电话:020-82116662,82111953;邮政编码:510530

  附件:1. 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加氢站建设补贴项目)

  2.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加氢站运营补贴项目)

  3.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氢能产业园一次性奖励项目)

  4.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氢能产业园租赁办公用房补贴)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

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

(加氢站建设补贴项目)

政策规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日加氢能力 35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加氢站建设补贴按以下标准进行。(一)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500kg 及以上的新建站,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建成补贴 600 万元。

(二)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500kg 以下的新建站、改建站,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建成补贴 400 万元。

(三)撬装式加氢站,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改建站补贴 250 万元。

《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加氢站建设补贴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加氢站名称

建成时间

加氢站类别

核定日加氢能力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核定

申请奖励资金

环境守法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拟奖励

金额

1

广州联新氢能有限公司

东晖加氢站

2019年3月10日

固定式加氢站-新建站

500kg及以上

1282.7009

600

符合

符合

600

2

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新南加氢站

2019年6月30日

固定式加氢站-新建站

500kg及以上

873.27

436.635

符合

符合

436.635

合计



1036.635


1036.635


附件2

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

加氢站运营补贴项目

政策规定:《办法》第七条:对加氢站予以运营补贴:2019年度,补贴20元/kg,补贴后销售价格不高于40元/kg。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加氢站名称

申请加氢量

补贴总数

申请加氢量

补贴时间

申请奖励资金

环境守法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拟奖励

金额

1

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新南加氢站

5474.2kg

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9484

符合

符合

10.9484

合计

10.9484


10.9484


附件3

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

氢能产业园一次性奖励项目

政策规定:《办法》第六条:经我区认定的氢能产业园,给予其运营管理机构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产业园名称

申请奖励资金

环境守法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认定情况

拟奖励

金额

1

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湾区氢能孵化中心

25

符合

符合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该氢能孵化中心达到氢能产业园认定条件,拟予认定。

25

合计

25



25


附件4

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度第一批拟扶持企业项目情况表

氢能产业园租赁办公用房补贴

政策规定:《办法》第六条: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或机构入驻本区认定的氢能产业园、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补贴期限3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60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氢能产业园名称

入驻时间

申请奖励资金

环境守法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拟奖励

金额

1

广州锐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湾区氢能孵化中心

2020年1月1日

72.3060

符合

符合

入驻的氢能产业园暂未通过认定,需待产业园通过认定后方可申请相应补贴,本批次暂不予奖励

2

洺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湾区氢能孵化中心

2019年12月1日

22.2950

符合

符合

合计

94.60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