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云南安宁出台人才引进和培育本土人才新政

云南安宁出台人才引进和培育本土人才新政

发表于:2019-10-22 关注 

近日,云南安宁市委出台《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和《安宁市螳川人才培育实施办法(暂行)》两项政策(以下合称“引才育才双办法”),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创性的做法,改变了以往人才政策“单条腿走路”的模式。

过去几年,安宁人才政策更多关注高端人才,对实用型人才、基层人才等重视不够,缺乏本土人才可持续培养机制。此次新政既覆盖到高层次人才,也覆盖到以教育、卫生系统人才,乡土人才,企业技术骨干和技能人才等为主的基础性实用型人才。

《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包括:将非市属公有制企业引才纳入扶持范围,扩大政策辐射面;新增年度人才需求领域名录的发布规程,强化了引才的精准度;将引才类别从之前的五类增加到七类,适当放宽了各类人才的年龄限制;新增“其他紧缺、急需的人才”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认定;大幅度提高了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安家费最高达到600万元;企业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增强了人才流动的自由度和便利度;新增人才配套奖励机制,高层次人才获得昆明市级以上人才奖励的,经认定后可由市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配套给予同等资金支持;强化了高层次人才科研服务经费扶持保障,经评审后可给予10万、8万、5万元不等的科研经费支持,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还可另行配套扶持经费;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保障。

对于单位编制不足,但需引进紧缺人才的,可经申报后由市编委安排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进行保障。《引才办法》还在高层次人才的生活保障、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方面作了细化服务。

《安宁市螳川人才培育实施办法(暂行)》包括:

每年度全市分类扶持50个螳川人才项目,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元扶持资金。年度项目结题评定后,分别给予项目负责人5万到2万元不等的绩效考核金;对新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按国家级、省级、昆明市级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工作经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一次性资助工作经费20万元、10万元。对出站博士后留在安宁工作,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安宁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优先进行高层次人才事后申报,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在安宁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安宁缴纳社会保险、且工作地点在安宁的个人和团队,获得昆明市级以上人才工作奖励或资助的个人或团队,可视情况给予20%至100%不等的配套资金补助;安宁市属事业单位、市管公有制企业、纳税登记地在安宁的非公有制企业,每培养1名博士生给予培养单位2万元、每培养1名硕士生给予培养单位1万元的人才工作经费,每晋升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培养单位1万元的人才工作经费。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