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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穗商务函〔2019〕1193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现将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7〕306号)
(二)《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18〕4号)
(三)《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穗商务会〔2017〕18号)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项目无被裁(认)定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无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等;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州市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上报有关会展业统计报表。
三、申报项目条件
项目实施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且符合《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第七条“支持方向”、第八条“支持标准”规定,具体包括:
(一)开拓国际市场展会项目:2019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参展企业);
(二)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展会项目,具体包括:
1.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GMIC广州2019)
2.广州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品牌展(CECHINA)
3.国际消费电子大会(CESummit)。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会展专项资金需提交下列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交原件查验):
(一)开拓国际市场展会项目:“2019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参展企业)
1.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展会参展企业展位合同、展位费发票、参展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
(二)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展会项目
1.基本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和规模、资金需求额、预期效果分析等;
(5)项目详细费用预算或结算,包括项目费用开支说明、相关合同和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等;
(6)项目总结报告;
2.专项材料
(1)“广州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品牌展(CECHINA)”项目
①按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会展项目批准文件;
②会展项目举办当月及前后三个月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③与展馆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④举办方上年度会展业统计年报表(即《会展业活动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和《会展业活动企业(单位)财务情况表》复印件);
⑤10张以上展览现场照片及相关音像视频资料;
(2)“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GMIC广州2019)”、“国际消费电子大会(CESummit)”项目
①参会人员名单(含国别、工作单位、电话、邮箱等)和报名表(复印件);
②与展馆或酒店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③10张以上会议现场照片及相关音像视频资料。
五、申报时间和流程
“2019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参展企业)”项目于2019年8月9日前、“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GMIC广州2019)”项目于2019年8月31日前、“广州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品牌展(CECHINA)”、“国际消费电子大会(CESummit)”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受理7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市商务局(会展处),初审意见以请示文附项目汇总表上报(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文件)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史贤,电话:81098097,电子邮箱:guoshixian@gz.gov.cn)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