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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300万,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奖金等4项目申报

发表于:2019-01-04 关注 

关于申报2018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奖金的通知



申报时间

1月2日-1月16日


资助金额:50万



政策内容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我区的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通过举办“创业之星”大赛,吸引优质项目、团队落户南山。

  

设立大赛奖金,对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年度参赛项目中胜出的项目予以奖励;

  

设立单项奖,对参赛优秀选手及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


奖项设置标准


(一)大赛奖项设置分为行业奖(包括境外赛奖)、决赛奖和单项奖三部分,三者互不冲突,可叠加获得。行业赛奖金按成长企业组、初创团队组予以奖励,成长企业组、初创团队组获奖项目中分别设置行业奖、决赛奖,境外赛奖金依据行业奖比例进行设置。

  

1、 成长企业组

  

(1)行业奖,授予成长企业组各行业赛中分别最终胜出的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名);

  

(2)决赛奖,授予成长企业组在决赛中胜出的前10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0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20万元/名),优胜奖4名(奖金:10万元/名)。

  

2、初创团队组

  

(1)行业奖,授予初创团队组各行业赛中分别最终胜出的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名);

  

(2)决赛奖,授予初创团队组在决赛中胜出的前10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20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0万元/名),优胜奖4名(奖金:5万元/名)。

  

3、境外赛

  

授予各境外赛中分别最终胜出的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名);

  

(二)单项奖,对参赛优秀选手及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单项奖奖金最高2万元/项,总奖金额不超过20万。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符合“创业之星”大赛报名条件,参与“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奖的企业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1、“创业之星”大赛项目奖金授予参加各组别及境外赛事并获奖的企业和个人;

  

2、“创业之星”大赛单项奖授予参赛优秀选手及对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