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飞豹原创  项目汇总   1000万资金,宝安区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龙华区现代服务业专项等您申报

1000万资金,宝安区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龙华区现代服务业专项等您申报

发表于:2019-03-06 关注 

宝安区


宝安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


申报时间:3月06日-3月13日


最高资助金额:30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2019年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 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二) 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除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载体获得以下资质之一:

(1)已被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载体(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计划);

(2)已被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计划);

  

2.载体位于宝安区域内。


奖励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的,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配套奖励;

  

2.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空间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的补贴;对获得省、市级众创空间(创客空间)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空间建设机构配套奖励;

  

3.单个科技创新载体可享受累计最高300万的奖励;单个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可享受累计最高200万的奖励;已获得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创客实验室资助的园区(众创空间),按同级最高标准补齐差额;

  

4.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宝安区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


申报时间:3月01日-3月31日


资助方式:政策


奖励项目:

  

(一)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二)2018年度首次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企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日下发《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处字〔2019〕2号),要求停止组织开展2018年度及今后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和服务业类)的评选工作。因此,2019年,我局仅对首次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企业进行奖励。


申报条件:

  

申请宝安区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

  

(二)2018年获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且该称号为同一级别首次获得的企业。


龙华区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4月01日-4月30日


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项目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