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商贸服务业经营贡献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商贸服务业经营贡献奖(现代服务业10条2.0)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量:3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30/2023-11-03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对符合以下规定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存量部分的12%、增量部分的60%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1.批发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

  2.零售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

  3.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0.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

  4.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指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0.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

  5.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0.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

  (二)单个扶持年度内,一家企业仅对照上述任一条件享受一次经营贡献奖。

  (三)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分为存量部分和增量部分两个部分,取企业扶持年度的前两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最高值作为基数A(当最高值为负数时,基数视为0,即A=0),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B。

  1.若B>A(即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同比前两年度正增长),则增量部分=B-A,存量部分=A,经营贡献奖计算公式为:A×12%+(B-A)×60%;

  2.若B≤A(即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同比前两年度最高值负增长或者不增长),则增量部分=0,存量部分=B,经营贡献奖计算公式为:B×12%;

  (四)已登记在册的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的,入统当年不享受本条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本奖励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批发和零售业(51、52);住宿和餐饮业(61、62);高端专业服务业(7231-7269,7281-728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

  (二)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其中:批发零售业和住餐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原件(要求利润表单列1-11月营业收入本年数上年数)或者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要求附有近两个年度每月营业收入明细表));

  7.企业当年税收完税证明(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奖励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与现代服务业企业成长壮大奖实行联合申报,政策兑现平台预审通过后,若同时申请两个项目,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仅需提供一份。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