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商贸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现代服务业10条2.0)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商贸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现代服务业10条2.0)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量:25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10/2023-08-16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已登记在册的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5号)享受小升规奖励的企业,不再给予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一)从事批发和零售业(51、52);住宿和餐饮业(61、6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

  (二)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税务征管关系证明材料(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或者涉税征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奖励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wedPc/)进行注册(用户名、密码与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的相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商务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提交申请资金拨付材料(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后转交区商务局。

  (五)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材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