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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白云区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发明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资助)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量:51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15/2020-05-22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企业上年度获得授权职务发明创造奖励(非职务发明奖励减半):

  (1)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件(非职务:2500元/件)(限最高额度);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件(非职务:5000元/件)(限最高额度)(同件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限计2个国家);

  (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奖励5000元/件(非职务:2500元/件)(限最高额度)。


具体申报条件

  一、办理对象:

  拥有发明创造的白云区企事业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

  二、办理条件:

  1.第一权利人应为在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第一权利人为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的,须与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非职务发明人申请资助年度专利数量不超过5件);

  2.资助专利为2018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或通过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若进入中国(含港澳台)则不予资助);

  3.该专利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专利代理服务费的资助对象仅限于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代理提交的专利申请),基本达到或已超出的专利不得提出申请;

  4.对已获市级(含)以上专利资助资金的专利,区级对该专利实际支出费用的差额予以资助(申请区级资助额度=该专利缴纳官费+实际发生代理服务费-市级以上资助金额,最高不超区级政策资助额度);

  5.专利权属明确、有效,法律状态稳定,无专利权属、侵权等纠纷,专利的申请地和授权地均在广州市白云区;

  6.企业若同时满足我区同类型资金奖励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申报获得资助补贴;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申请相关财政资金的申请人,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申报材料

  1.《广州市白云区发明创造资助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所属非职务发明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帐号、领取单位薪金及纳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4.申报国内(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的,应提交获得授权的专利号、专利名称、授权时间等列表清单;

  5.申报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的,应提交国外专利局发出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

  6.申报PCT国际专利申请奖励的,应提交PCT国际申请通知书和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及中文译本);

  7.国家专利局的收费收据、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证明、委托代理协议、企业收到市级以上资助资金收据,如不能提供相关专利缴费、收费证明原件,可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证明已缴费页面的截图、市知识产权局官网证明已资助费用页面的截图);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22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17:00(限截止时间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申报流程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申报通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申报单位(含单位所属非职务发明人)依条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受理、委托独立第三方审核后,确定资助名单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助资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桂花、张燕维,联系电话:86078391,邮箱:2737707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