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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应用推广奖励)

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量:4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0-07-21/2020-08-10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本次开展的是2020年度(对2019年的奖励)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申报工作,即奖励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企业需结合实际情况按年度申报,其中年度内申报内容涉及不同类别的,按相关业务进行分类申报。

       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人工智能产业应用推广奖励

       1、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及核心研发团队,以南沙为主要的研发所在地、管理运营所在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地;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符合《南沙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所要求的条件;     

       4、经南沙认定的、以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和技术等为主营业务的、符合南沙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方向和需求的人工智能企业;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18年 1月 1日起注册落户南沙,经由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含非企业性质的人工智能产业科研机构,下同);(2)已纳入广州市或市级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人工智能企业库且落户南沙的企业,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3)2017年内注册落户南沙且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区商务、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

      

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南沙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原件,经办人签名);

      2、《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资金兑现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1,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2,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模板见附件 4,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收据(收据客户联原件,加盖单位财务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拨款时提供)。除以上材料外,还应附上《南沙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所要求的申请材料。

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10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线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策兑现窗口。

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递交。

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的具体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020-3905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