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专项申报工作,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8〕36号,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67/n3057273/c6193165/content.html,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我市申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我市有意申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5月29日15:00前将电子版《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我委,于5月30日18:00前报送其余电子版申报材料;收到邮件回复后,于5月31日11:00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由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信息通信企业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平台方向项目鼓励联合体申报。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间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和运营机制、成员单位具体权责、长期发展计划以及本项目的任务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项目须能够在2020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标准类项目应具备标准草案初稿等标准化基础;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须在深圳市。
(五)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项目申报书(一式11份);
(二)附件(按规定顺序装订一式7份);
(三)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上述三项纸质版材料单独装订,加盖公章,附电子文档(刻录2份光盘)。其中,第(一)、(二)项电子版材料采用PDF格式;第(三)项电子版材料采用WPS或WORD格式。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22,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henhk@szjmxxw.gov.cn。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8102065。
我委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