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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广州开发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表于:2024-03-07 关注 

  关于开展2024年广州开发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根据区科技项目及财政资金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在2024年3月开展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2023年度区国际科技合作在研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检查项目任务书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任务书规定阶段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财政经费是否设立专账管理和单独核算情况,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中期检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始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检查流程

  由信通院(广州)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组织专家采用会议评审的检查方式开展。项目承担单位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在专家会议评审时提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准备,具体安排请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一)项目承担单位自评

  1. 材料准备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2024年3月1日-3月15日时间段内准备自评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

  2. 材料提交

  加盖公章后的自评材料扫描版以及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15日17:00分前发送至邮箱:63561063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24开发区国合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称+承担单位”);

  自评纸质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无需提交,会议评审时供专家使用。

  (二)会议评审

  我公司将该次中期检查受理情况报区科技局审定后,将组织专家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日期将由工作人员提前电话和邮件通知。评审时应按通知要求,以及准备资金核算科目的台账、支付凭证等备查。

  (三)公布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公布项目检查结果,将通过邮件的方式把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发到各个单位相关邮箱。

  (四)限期整改。

  1. 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 区科技局安排再次检查,项目整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查的配合工作。

  (五)项目归档

  1. 按区科技局要求中期检查资料应在评审结束后,提交一份完整的纸质资料原件,报送给区归档。

 

  四、注意事项

  (一)指定联络人。各项承担单位应安排指定联络人,认真准备自评材料,并按时报送。

  (二)配合做好会议评审的有关工作。各项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我公司相关工作,组织项目管理、财务、技术人员等项目组成员参与会议评审。

  (三)归档的原件应先提交给我司审核通过后,再一起报送给区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通院(广州)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段文涛;

  联系电话:15622111868。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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