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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量:58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26/2024-03-1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发布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步伐,提升化妆品制造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白云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方向一:化妆品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建设化妆品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制定化妆品产业数据标准,建设产业数据仓、产业门户网站,提供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等,促进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

  (二)方向二:化妆品数智化转型试点示范工厂

  支持不超过3家具有企业数智化转型意愿强烈、可复制可推广性强的化妆品企业作为试点,围绕企业生产制造全流程存在的难点、堵点,推动企业实施数智化转型,打通跨系统数据,集成各环节应用,打造化妆品行业数智化转型试点示范工厂。

 

  二、申报要求

  (一)方向一:化妆品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1.公共服务平台应制定化妆品产业数据标准。梳理产业的业务流程和需求,规范管理业务术语的创建、维护和发布。标识核心业务实体数据,管理主数据及核心数据元标准和内容,以实现主数据在不同系统间的一致性和共享使用。联合企业和协会编制3项团体标准,进一步完善升级化妆品产业数据标准体系。

  2.公共服务平台应建设化妆品产业数据仓。产业数据仓需贯通产业基础数据、行业公共数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共享数据,实现数据编目、归集、分析、交换、融合。

  3.公共服务平台应建设化妆品产业门户网站。门户网站需基于互联网端的服务窗口,主要包括行业最新动态、资源信息发布、场景应用展示、产业链图谱、服务生态图谱、能力组件共享等功能版块,具备用户管理、资源管理、信息检索等基础功能。

  4.公共服务平台应以数据驱动为基础构建业务能力,涵盖行业洞察分析、产业链协同赋能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面向企业设计、生产、管理、销售和服务等核心环节,提供产品研发数字化、生产方式智能化、服务模式多样化、营销模式特色化、品牌策略高端化等创新发展能力。

  5.公共服务平台应强化化妆品行业的用户覆盖能力。广泛向化妆品产业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云化的工业软件服务,以提升企业工业APP的使用率。公共服务平台活跃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企业客户接入平台时间不少于90个自然日,且累计使用云化的工业软件服务时间不少于30个自然日)。

  6.公共服务平台应针对化妆品产业链企业发展需求,打造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形成解决方案库供企业调用。应用场景主要聚焦产业生态、智造应用、共性技术等方面的应用服务,打造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智能化生产等解决方案。解决方案数量不少于5个。

  7.公共服务平台应建设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等安全防护体系,原则上应当具备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防护能力。

  (二)方向二:化妆品数智化转型试点示范工厂

  1.针对化妆品生产制造全流程存在的难点、堵点,项目建设的数智化工厂有效管理企业内外部数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实现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在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环节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过程执行、供应商关系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仓库管理等六大工业软件功能全覆盖。

  2.项目建设的数智化工厂中,数字化装备数量占生产装备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60%,数字化装备联网率不低于60%。

  3.项目建设的数智化工厂对业务场景、生产设备、生产单元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实现设计、生产、销售、物流、服务等核心业务间的信息系统集成,实现跨业务活动间的数据共享。

  4.项目可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设计应打通跨系统数据,实现集成各环节应用。

 

  三、申报程序

  (一)方向一:化妆品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1.项目入库

  项目可采用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体申报。若联合体申报,需由平台建设运营单位牵头,联合体参与单位不得超过2家,参与单位可以是行业解决方案服务商、互联网接入服务商或行业代表性制造企业。

  (1)申报单位条件

  ①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在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

  ②参与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违规用能“两高”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③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应具有成功的落地应用案例、成熟的业务运营模式,核心竟争优势明显。

  ④若联合体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合作协议。联合体合作协议应明确联合申报各方的分工、职资和工作目标以及各方的财政资金分配等内容。

  (2)入库条件

  ①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测算清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提出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不少于3项。

  ②申报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项目预计投入费用包括平台研发(劳务费、人员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设备、工具、材料、产品、检测维护、软件采购、软件定制开发、云资源及网络建设改造与租用、诊断咨询、调试安装、测评认证、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以及运营维护、市场调研、培训推广等费用。

  ④项目预计投入费用(不含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核算项目预计投入额,避免夸大投入额度。

  ⑤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择优入库。

  (3)入库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入库申报书》的格式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1)。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和骑缝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和可编辑电子版于2024年3月15日18时前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办公室)。

  (4)入库流程

  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提交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发放事前支持资金。

  2.项目实施

  (1)已入库的项目,需按照入库提交的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预算投入实施项目,能按质按期完成项目预期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申报单位应主动配合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定期对项目实地抽查工作。

  (3)项目执行中发生以下任意一条或多条情形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1-2),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

  ①实施过程改造建设内容需要更改,但能够按质按期完成预定改造任务和绩效目标的。

  ②项目投入费用额发生变化,但项目投入费用额不少于申报投入费用额的80%。

  ③因兼并重组等原因造成实施主体发生变更,但仍能按质按期完成项目的。

  ④其他影响项目实施的变化情形。

  3.项目中期评估

  (1)评估条件

  ①完成项目建设预期进度50%且财务佐证材料累计超过投资总额的50%,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提交项目中期评估申请。

  ②涉及已完结的付款合同需具备相关合同验收材料和财务佐证材料。

  ③提供项目中期审计报告。

  (2)需提交的材料

  已入库的项目满足中期评估条件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提出中期评估申请,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中期评估申请书》(详见附件1-3)的格式编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和骑缝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和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办公室)。

  (3)评估流程

  提交中期评估材料——初审中期评估材料——组织专家中期评估——发放事中支持资金。

  4.项目验收

  (1)验收条件

  ①项目已完成入库时所提出的所有建设内容,项目达到预期各项目标并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第三方相关测评报告,可申请项目验收。

  ②原则上,项目验收时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应超过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80%(含)。专家核定的项目投资总额低于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80%的,允许申报单位限期整改。

  ③验收时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低于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项目,其最终支持金额以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为核算基准;验收时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超过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项目,其最终支持金额以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为核算基准。

  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应在2023年1月1日后(含2023年1月1日)签订,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任务,并达到绩效目标。

  (2)需提交的材料

  已入库的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验收申请书》(详见附件1-4)的格式编制,提交验收申请时间最迟在2024年10月15日18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和骑缝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和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办公室)。

  (3)验收流程

  提交验收材料——初审验收材料——组织专家实地验收——公示——发放事后支持资金。

  (二)方向二:化妆品数智化转型试点示范工厂

  1.项目入库

  (1)申报主体条件

  ①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化妆品制造企业,其实际生产经营在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或申报单位为限额以上化妆品批发或零售业企业,其在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建设有生产制造工厂。

  ②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申报单位未被列入违规用能“两高”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④申报单位数智化转型意愿强烈,已制定数智化相关发展战略规划,对支撑核心业务的设备和系统进行投资。

  (2)入库条件

  ①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测算清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期良好,针对提质降本增效节能减排,提出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不少于3项。

  ②申报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项目预计投入费用仅限与项目相关的设备硬件投入(含设备、工具、产品)、项目信息化软件类投入(含软件采购、软件定制开发)以及其他服务类投入(含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诊断咨询、调试安装、测评认证费用、工业软硬件相关的培训费用)等。

  ④项目包含一个或多个付款合同,项目预计投入费用(不含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核算项目预计投入额,避免夸大投入额度。

  ⑤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择优排序入库。

  ⑥同一制造业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经获得省、市、区相关资金支持项目不再重复支持。同时,已入库“2023年白云区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3)入库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入库申报书》(详见附件2-1)的格式编制申报材料。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和骑缝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和可编辑电子版于2024年3月15日18时前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办公室)。

  (4)入库流程

  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提交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发放事前支持资金。

  2.项目实施

  (1)已入库的项目,需按照入库提交的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预算投入实施项目,能按质按期完成项目预期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申报单位应主动配合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定期对项目实地抽查工作。

  3.项目中期评估

  (1)评估条件

  ①完成项目建设预期进度50%且财务佐证材料累计超过投资总额的50%,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提交项目中期评估申请。

  ②已完成进度中涉及的设备、工具、产品等硬件相关设备,需填写《项目硬件投资明细表》(详见附件2-5)并注明安装(存放)地点以备现场查验,具备相关验收材料和财务佐证材料。

  ③已完成进度中涉及服务类合同需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具备相关合同验收材料和财务佐证材料。

  (2)需提交的材料

  已入库的项目满足中期评估条件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提出中期评估申请,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中期评估申请书》(详见附件2-2)的格式编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和骑缝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和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办公室)。

  (3)评估流程

  提交中期评估材料——初审中期评估材料——组织专家中期评估——发放事中支持资金。

  4.项目验收

  (1)验收条件

  ①项目已完成入库时所提出的所有建设内容,项目达到预期各项目标并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第三方相关测评报告,可申请项目验收。

  ②原则上,项目验收时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应超过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80%(含)。专家核定的项目投资总额低于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80%的,允许申报单位限期整改。

  ③验收时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低于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项目,其最终支持金额以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为核算基准;验收时专家核定的投资总额超过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的项目,其最终支持金额以入库时申报的投资总额为核算基准。

  ④项目中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的内容,制造业企业应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申请办理技术改造备案。达到纳入统计条件的项目应按程序纳入技术改造统计。

  ⑤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应在2023年1月1日后(含2023年1月1日)签订,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任务,并达到绩效目标。

  (2)需提交的材料

  已入库的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2024年白云区化妆品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项目验收申请书》(详见附件2-3)的格式编制,提交验收申请时间最迟在2024年9月30日18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和骑缝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和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工业发展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办公室)。

  (3)验收流程

  提交验收材料——初审验收材料——组织专家项目验收——公示——发放事后支持资金。

 

  四、支持方式

  (一)方向一:化妆品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本方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支持方式。原则上支持比例分别为预期获得支持资金的30%、40%、30%,具体支持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投入额、专家评估意见、项目验收情况等因素确定。

  2.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4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支持。

  3.最终支持资金总额不等同于项目验收时核定的投资总额的40%,具体支持资金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确定。

  (二)方向二:化妆品数智化转型试点示范工厂

  1.本方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支持方式。原则上支持比例分别为预期获得支持资金的30%、40%、30%,具体支持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投入额、专家评估意见、项目验收情况等因素确定。

  2.对试点示范工厂,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40%,且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支持。

  3.最终支持资金总额不等同于项目验收时核定的投资总额的40%,具体支持资金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和通过验收项目情况等因素确定。

 

  五、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本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6日

  (联系人:何家华、黄耀熙,联系电话:8073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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