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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量:57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27/2023-12-15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完善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现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焦聚“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好住宅”“双碳”和“数字家庭”等重要任务,重点支持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机制砂应用、城市生命线、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市政设施维护、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历史建筑保护、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抗震防灾、建筑品质提升、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BIM和CIM等信息化技术应用、数字住建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主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检测、验收或科研任务。有多个主编单位的,由第一主编单位进行申报。主编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经验并熟悉我省地方标准编制及管理流程,能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申请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技术有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2.科研成果应经过鉴定或实践验证,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3.不与现行和在编的广东省相关工程建设标准重复;

  4.已形成标准初稿或草案;

  5.参编单位和编制经费已落实,参编单位应具有地域和专业代表性。

  (三)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鼓励原主编单位申报,若其他单位申报,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并说明相关理由(可附原主编单位相关意见)。

  (四)标准编制时间控制在18个月以内。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标准申报通过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bzgl.gdcic.net/)进行,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表。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在系统注册账户,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主编人账户按系统要求填报。申报表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广东省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下载并打印,由第一主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标准全部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完毕扫描成PDF格式,连同标准草案、标准涉及专利情况说明、项目申报汇总表等资料一并上传至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

  2.申报提交。上述资料上传并提交后,登录主编单位账户对提交的标准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申报。

 

  四、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于泽生、黎彦宇

  联系电话:020-83133643、020-83133571

  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20-87259981

  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苏工

  电子邮箱:v_fengcong@digitalgd.com.cn

  技术支持QQ群:81890118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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