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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风险投资机构办公用房补贴等扶持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量:75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24/2023-10-30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风险投资机构办公用房补贴等扶持事项的通知

 

各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29号,简称“风投10条1.0”)、《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简称“风投10条2.0”)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简称“金融10条”)的相关规定,拟组织开展风险投资机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装修补贴、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办公场地补贴、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风投10条1.0)。根据“风投10条”1.0第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章等相关规定,对入驻“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的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连续3年按实际发生租金给予100%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并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对办公用房在政策覆盖区域内且符合条件的风投机构,连续3年按其实际发生租金给予100%补贴,租金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租金底价,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并一次性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注:因风投10条1.0政策已失效,本事项为最后一次申报。)

  (二)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风投10条2.0)。根据“风投10条2.0”第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八章相关规定,对入驻“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的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连续3年按实际发生租金给予100%补贴。对在本区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符合条件的风投机构,连续3年按不超过“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租金底价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

  (三) 办公用房装修补贴(风投10条2.0)。根据“风投10条2.0”第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八章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风投机构,一次性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四)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办公场地补贴(金融10条)。根据“金融10条”第九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区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面积1000平方米。

  (五)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金融10条)。根据“金融10条”第八条第四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按其2022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2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注:拟申请本事项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请务必于10月19日18时前将《涉税信息授权声明》(见附件)盖公章扫描件发送邮箱gzkfqjjzc@163.com。逾期未发送的,将不予以受理后续申报材料。)

  上述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于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联系电话:82114423。

  (二)正式申报期。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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