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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浏览量:649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11/2023-10-25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及《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业赛的通知》有关要求和部署,为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推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将面向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及成渝等区域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

  本专业赛聚焦科技创新服务新场景,以科技推广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为重点,发掘、支持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的优质机构参赛,评选发布“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赛。

  联系人及电话:郭昳琦,020-83163891

  李 蒙,18210542693

  吕 丽,1773262578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1日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组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推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拟在广州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以下简称大赛),旨在通过比赛发掘、支持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的优质机构,打造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品牌和领军者,促进提升科技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建立新时代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推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优服务,领航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统筹专业赛各项工作。组委会秘书处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合组成,负责专业赛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大赛目标

  为在全国范围内挖掘、支持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的优质机构,打造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品牌和领军者,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方式,聚焦科技创新服务新场景,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等为重点,通过市场化的选拔机制和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发掘、推广和扶持全国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建立新时代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一)以赛促练,提高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大赛为科技服务机构搭建竞技交流平台,通过“比武练兵”推动和促进科技服务机构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以赛促评,打造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品牌通过比赛优选并扶持头部优秀服务机构,发布“第十二届中

  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引领科技服务业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三)以赛促训,建设专业科技服务人才队伍赛后开展科技服务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系列课程,推动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建设一批专业能力强、素质优良的科技服务人才队伍,为科技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以赛促用,推动服务创新与高质量发展通过大赛的特定场景发现、汇集科技服务经典案例,优选并发布“十佳科技服务经典案例”,鼓励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基本条件

  1.参赛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参赛单位应有正规、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提供科技服务相应的资质和设施设备。

  3.参赛单位拥有结构合理、专业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科技服务管理制度。

  4.参赛单位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适合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市场化科技服务收入。

  (二)科技服务类别要求

  参赛单位须以科技服务为主要业务,至少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推广、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其中一项专业化科技服务,并在报名时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其中一个科技服务类别标签参加评选。

  1.科技推广服务是指服务机构提供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技术开发、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等服务。

  2.科技咨询服务是指服务机构以技术知识为科技企业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科技战略研究、可行性论证、专题技术调查、技术预测、科技评估、分析评价、中介咨询、科技法律、科技信息、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

  3.知识产权服务是指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具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

  4.科技金融服务是指服务机构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科技园区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创业指导、商业模式创新、投融资顾问、提供金融产品、上市服务、投融资撮合等服务。

 

  五、评审机制

  采用材料评分+路演评分的方法,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权重相匹配的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评定参赛单位在特定时期内的工作成效及综合服务能力。

  (一)比赛规则

  参赛单位成绩由定量分、定性分构成,其中定量分(专家初选)占60%的权重比例,定性分(决赛)占40%的权重比例;定量分、定性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之和为参赛单位最终得分,依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同分并列,成绩取小数点后三位作为比较,以此类推)。采取蛇形分组法分配决赛组别。根据专家初选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按照蛇形分组法,确定决赛的分组、日期等安排。

  (二)专家构成

  评委专家组由3~5 名专家组成,由承办单位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库中抽取。采用三盲机制配对评审专家与参赛单位,即评审专家由组委会从专家库抽取后,评审专家与参赛单位抽签结果进行配对。

  (三)公证

  大赛引入公证机制,聘请公证员对专家初选、决赛等关键评审环节进行监督公证,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

 

  六、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报名情况,设置优胜奖、优秀奖分别不超过50 家,共计不超过100 家,对获奖机构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对优胜奖获奖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奖励经费在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指导下,由各地市配套支持。非穗获奖单位如在穗注册落地运营,经过核实后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 万元的奖励支持。在穗获奖单位,按广州市科技服务示范机构“以赛促评”相关方案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 万元奖励。)

  比赛期间在指定平台对参赛单位组织发起网络投票,对在网络投票中排名前列的单位设置50 个“最佳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发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宣传。

 

  七、比赛流程

  比赛流程分为报名、形式审查、专家初选、决赛、尽职调查、结果公布等环节。

  (一)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3 年10 月25 日前。

  (二)形式审查

  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对参赛单位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参赛单位确认参赛资格。时间:2023 年10 月30 日前。

  (三)专家初选

  专家初选采取材料评分的方式,即以参赛单位提交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由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评出定量分,定量分按60%的权重计入总分,并根据定量分排名情况遴选进入决赛的名单。

  时间:2023 年11 月。

  (四)决赛

  决赛采用线上或线下路演方式,围绕技术和服务产品、行业影响力及行业地位、团队组成、财务状况等方面对参赛单位进行评分。参赛单位抽签确定路演顺序,采取“8+5”路演答辩形式(自我陈述8 分钟,答辩5 分钟),由专家评委依据评分规则(见附件)评出定性分数,定性分数按40%的权重计入总分。在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及成渝等区域设置分赛区,决赛通过相关网络平台进行视频或文字照片直播,全程向观众开放。

  时间:2023 年11~12 月。

  (五)网络投票

  比赛期间在指定平台组织网络投票,对在网络投票中排名前列的参赛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最佳人气奖”,此奖评选结果不影响参赛单位比赛成绩。

  时间:2023 年11~12 月。

  (六)尽职调查

  组委会视实际比赛情况对部分参赛单位进行尽职调查,核查参赛单位的财务数据、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取消奖项,不接受尽职调查的单位视为退赛。

  时间:2023 年12 月。

  (七)结果公布

  经公示后的最终成绩及奖项等赛事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时间:2023 年12 月。

 

  八、配套服务

  围绕赛事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报道。面向获奖单位,组委会提供如下服务:

  (一)获奖单位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科技企业等参考,优先推荐使用其服务。

  (二)挖掘、汇集获奖单位科技服务典型案例,优选发布“十佳科技服务经典案例”并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三)获奖单位纳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机构目录库”,优先推荐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使用其服务。

  (四)协调发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为获奖单位提供宣传服务。

  (五)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首席科技服务官训练营”,提升科技服务人员从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企业交流对接系列活动,在主办单位指导下进行宣传推广、服务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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