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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广州市2023年工业节水核查工作的公告

发表于:2023-05-08 关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广州市2023年工业节水核查工作的公告


  2023年5月8日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商请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中工业节水相关指标调查工作的函》《广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动态管理工作,支持我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审,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工业节水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2.较熟悉广州市工业节水有关工作情况,具备较全面的节水工作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工作内容:对上一年度(2022年度)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情况开展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指标数据,核实指标达标情况(不大于国家发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梳理相关作证材料,最终形成广州市2022年度工业节水核查工作总结报告,并跟进报告后续数据更新工作。

  (二)项目进度:受托方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受托业务。

  (三)质量要求:按期完成考核工作,工作质量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复审的具体要求。

  (四)验收方式:受托单位提交工作报告,报我局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核查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

  (六)有关工作专家库情况;

  (七)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参加项目人员情况;

  (八)报价情况。


  五、工作经费:人民币20万元以内。


  六、意向书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505室,邮政编码:510030,咨询电话:83123839)。


  七、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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