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2-05-11 关注 

  【政策解读】《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黄埔区强化战略性科技创新平台集群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高地,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与此相对应,区科技发展资金的投入不断加大,科技发展资金的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同时,国家、省、市近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科技政策,对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提出新的要求,为此,区科技局修订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主要内容

  办法在《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28号,简称原政策)基础上修订而成,以加强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创新事业发展为核心,办法由九章四十五条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一共四条,基本保留原办法条款。

  第二章为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对象和方式,一共两条,总体上沿用原办法内容,增加内容主要是将“重大专项”支持以及“政府采购服务”两种使用方式加入科技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式中。

  第三章为管理职责及分工,一共五条,保留原办法条款,增加了关于使用科技发展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单位的相应职责。

  第四章为前资助,共十条,本章为修订增补内容,一是对前资助的资金拨付以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规定,二是明确了事前资助方式的项目经费开支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范围;三是对项目单位撤销、合并、分立等原因行为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以及结余资金的处理方式做了相关规定。本章参考了2021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进一步扩大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第五章为后补助,共五条,本章内容为新增加,对区自主立项后补助项目、服务运行后补助及奖励性后补助等程序及经费管理进行规定。

  第六章为重大专项资助,共五条,本章为新增加内容,主要内容是规定“重大专项”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第七章为科技金融资助,共四条,本章内容为新增加,主要是对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资金等科技金融类支持的经费管理进行规定,条文参照了我局关于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资金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为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共九条,本章内容大部分为新增内容。一是明确科技发展资金建立财政绩效评价。二是对项目经费建立信任承诺、信用管理和监督抽查机制,以加强对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三是明确对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科技经费,不配合监督检查,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科技发展资金的等行为的惩戒措施。

  第九章为附则,共一条。


  三、政策创新性

  本次政策修订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不再保留具体资助条款。由具体政策明确扶持措施。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对前资助、后补助、重大专项资助等资金不同使用方式细化管理要求。三是对接国家、省、市科技部门对于科技创新经费管理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


  四、政策施行时间

  本办法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