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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珠府〔2022〕13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珠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
(一)发展环境
从宏观环境看,国际环境复杂严峻,疫情演变仍有不确定性。发达经济体内生需求相对低迷,新兴经济体则仍受疫情深度影响,加之全球供应链紧张、高通胀压力上行等不利因素,经济活动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存在较大难度,预计全球经济增速将出现回落。1月2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更新内容,预计2022年全球经济将增长4.4%,较2021年10月预测值下调0.5个百分点。从国内形势看,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国内将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虽然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为促进经济发展平稳向好指明了方向。从珠海自身看,当前珠海“四区”叠加优势凸显,一系列重大机遇互为促进、互为推动、互为彰显,已进入发展空间更广、发展潜力更足、发展势头更好的新时期。市第九次党代会擘画了催人奋进的发展蓝图,珠海有条件、有能力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未来五年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一次、二次全会及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坚持“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工作总抓手,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外贸进出口总额保持正增长。
——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万人。
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一)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开创珠澳港合作新局面
以支持服务合作区建设引领珠澳合作。完善与合作区管理机构常态化的沟通对接机制,支持配合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体制运作,配合推进“分线管理”,联动做好项目引入 。支持合作区发展新产业,推动科技创新、中医药、跨境金融、文旅会展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跨区域落户。支持合作区建设新家园,实施《便利港澳居民在珠海发展60项措施》,支持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葡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更好发挥作用,大力吸引港澳青年来珠海创新创业就业。充分发挥珠澳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推出更多“珠澳通”服务。建成运行珠澳跨境仲裁平台。加快筹建鹤洲新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洪保十”片区,打造合作区的支撑区、服务区、拓展区。
以推动用好管好港珠澳大桥带动深化珠澳港合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通关模式,推进“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等政策落地实施。推进珠海机场股权多元化改革,探索与香港共建高端航空产业集群。推动珠港澳航空物流合作,加快建设粤港澳物流园,建成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扩大与港澳专业服务、现代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交流,积极开展教育、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合作。加强与港澳离岸金融市场互动,支持珠海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融资上市、赴澳发债。高标准谋划建设大桥经济区,推进珠澳跨境工业区转型升级,拓展珠澳港合作新空间。
(二)坚持“产业第一”导向,全面打好产业发展攻坚战
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格力电器高栏产业园、冠宇电池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推动高景太阳能二期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坚持“一产一策”,支持智能家电行业推动产品迭代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发展以集成电路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培育壮大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光伏设备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为主的大健康产业和日化美妆为主的精细化工产业,构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海工装备、港口物流等产业,建设海洋经济大市。构建绿色经济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绿色制造、清洁能源等低碳产业。全力服务好格力电器、健帆生物、冠宇电池、纳思达等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精准高效招商引资。算好目标项目的土地、税收、产业、能耗、环保、奖补成本“六盘账”,优化项目决策程序,减少决策层次,提高招商选资的能力与效率。聚焦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路径选择,集中兵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投促引、以商引商,组建100亿元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资金池,谋划100个以上新兴产业项目进入招商储备库,引进一批具有龙头引领和造血强链功能的上下游重点产业项目。研究出台工业项目、重大投资项目落地标准化步骤,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和“双容双承诺”制度,成立土地、金融、审批服务等工作专班,优化项目落地闭环管理服务机制,形成高效的“一盘棋”招商工作格局。建立项目招引领导负责制,建立完善以项目落地结果和效益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对各区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绩效评价,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
建设一流产业集聚区。实施“园区投入倍增”工程,全年统筹投入不少于100亿元建设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整备一批满足项目快速落地基本条件的连片可开发用地,金湾区、斗门区各准备3000亩以上连片成熟用地,高新区准备1000亩以上,香洲区重点以园区空间再造和都市经济空间拓展提升产业承载力。完善土地收储补偿政策,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处置一批已供未用、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一批低效用地,保障产业项目落地空间。推进工业园区重点配套项目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和园区配套公办学校及幼儿园规划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商务活动和优质生活保障水平。出台工业用地红线管控实施细则,鼓励“工改工”,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禁止“工改商”“工改居”。加快推进珠海—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
加快发展都市经济。坚持引培并举,发展壮大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在珠海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功能型总部。聚焦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新需求,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供应链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商贸、旅游、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化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建设数字化、智慧化现代物流体系,发展供应链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首届亚洲通用航空展等高层次展会。
(三)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坚持实施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2022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65个,总投资945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55亿元。推动列入新开工计划的重点项目在一季度全部开工建设,强化要素跟着项目的保障机制,确保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强化项目谋划储备,成立项目谋划储备、项目前期等工作专班,采取强力举措、统筹调度资源,围绕交通、能源、农林水利、城乡冷链等物流、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等领域,系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大力度申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提振消费需求。打造珠海特色高端商圈,支持优特汇、环宇城、金湾华发商都申报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开展“智慧商业”改造,建设“绿色商场”。推动传统消费提档升级,积极举办珠海购物节、美食节、高峰论坛,发布美食地图,活跃消费氛围。引进更多中高端品牌入驻我市商业综合体,大力支持品牌首店、会员制商店、电商线下展卖中心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加快推进电商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支持格力等符合条件的网络销售公司扩大销售规模。继续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推动港珠澳大桥蓝海豚岛旅游,开发多元化海洋旅游项目,支持三角岛打造国际音乐休闲岛。推进宋城演艺度假区、横琴长隆二期、御温泉二期等项目加快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四)实施创新发展主导战略,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力
推进创新载体提质增效。高起点推进高新区建设,以后环片区为启动区打造未来科技城,瞄准人工智能、区块链、6G等前沿领域实施技术攻关和产业孵化计划,着力打造未来产业超级孵化器和应用试验场。对接“大院大所”高端资源,系统谋划、梯次建设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重大创新平台和实验室体系,探索“揭榜挂帅”开展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发挥在珠高校的综合性优势,推动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暨南大学科技创新园建设。持续开展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成立澳珠产学研创新联盟,联合澳门争取中国—葡语国家科技交流和成果转化中心落地。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优化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树标提质。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加快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壮大和规范发展科技服务业,创新科技金融政策和产品,大力引进服务科技企业的各类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上市。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加强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优化升级“珠海英才计划”,实施更加开放的引才政策,发挥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等平台作用,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新创业和高精尖创新项目团队整建制落户。推进建设市科技馆,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好中央及省赋予珠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国企改革行动方案,强化“强授权、强监督”的正向激励机制,支持华发集团推进“双百行动”综合改革,促进国资国企在引领产业、城市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制定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法规,研究出台促进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工作方案。统筹整合财政、金融、人才、保障性住房等资源,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绩效意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政府性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优先把有限财力用在有利于“造血”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推动财政与经济互促发展。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打造通达四方的金融“血管网”、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信用网”和公平公正的全社会“法治网”,激发金融创新活力。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和“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改革。持续推进信用珠海建设。加快市级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湾区通办”。持续完善“政企通”一站式智能化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广“政策雷达”小程序,提升企业的政策触达率和申报便利度。推动领导挂点服务机制向区镇延伸,逐步实现“网格化”覆盖,探索建立“投资、产值、税收”三大倍增“白名单”,在扶持资金、项目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全力稳住市场主体,在推进减税降费、缓解成本压力、支持稳岗扩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让惠企政策直达企业。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制度型开放,整合优化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推动高栏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把握RCEP落地实施重大机遇,持续开拓多元化市场,推动外贸外资提质增效。做好外贸大户企业服务,支持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外贸市场,促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探索建设规模更大的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加强与国内龙头物流企业合作,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深化境外投资便利化改革,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六)大力提升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
加快畅通交通网络。抓紧开展深中通道连接线、港珠澳大桥西延线、市域轨道环线三条战略通道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全市域15分钟上高速、1小时通达深港的快速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开工建设珠肇高铁珠海至江门段、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鹤洲至横琴段、鹤洲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珠机城际二期建设。推动黄茅海通道、金海大桥、珠海隧道、珠海大道改扩建等项目加快建设,建成菱角咀隧道,力争香海大桥、鹤港高速二期、兴业快线(北段)建成通车。加快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莲洲通用机场二期、高栏港港弘码头扩建等项目建设。综合整治交通拥堵,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道路挖潜、新建人行天桥、增加公共停车位、提高公交分担率等方式,努力实现人民路、南湾大道等十条路段“堵车”时间大幅减少。
做强核心城市功能。高水平编制实施市国土空间规划,推动东、西“双城”联动融合。全面启动“美丽中国”珠海实践,加快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厨余垃圾处理二期工程、建筑垃圾及炉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开工改造一批老旧小区,新建污水管网120公里以上。加快水浸点和地质灾害点整治工作,实现重点区域17处公示的内涝点清零。推进情侣路区域防潮洪综合提升工程,优化情侣路海岸带规划建设。全力办好第十四届中国航展,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直播,办好“一展一论坛”,统筹航展场馆及周边的规划建设和配套完善,优化观展体验,探索延期撤展,推动中国航展的影响力再提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312平方公里的斗门生态农业园为重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乡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打造湾区乡村旅游目的地。依托台创园争创建国家级农业公园。推进23万亩“美丽鱼塘”建设,创建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建立海鲈等特色种业研发基地,建设全国海鲈交易平台。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建设洪湾渔港经济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以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房管控、乡村风貌连片提升工作。做好乡村传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强化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海岛、渔港、码头等基础设施,推动陆岛交通便利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城乡融合发展等改革试点,启动“村村有物业”试点,探索采用区镇统筹、联建联购方式,支持村集体在城镇商业区、城市社区等区域条件好、产业集聚度高的区域,购建商铺、店面、农贸市场等“飞地物业”,提升集体经济收益。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对口贵州遵义市东西部协作,做好对口支援西藏米林县、米林农场和重庆巫山县等工作,推进对口阳江产业帮扶和阳江茂名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七)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
完善全龄段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年轻人、产业工人、新市民“有业有住有家”计划。开展失业人员精准帮扶、在珠高校毕业生留珠就业创业等系列促就业行动,加大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跨境就业人员等群体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促进技能人才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2万套。实施“一老一小”优养优育计划,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养老托育服务,由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加快区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成20家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
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实施学校建设投资倍增计划,市、区两级共计划安排50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学位4500个,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17所、学位1.59万个。加快推进珠海职教城建设,支持在珠高校高水平发展。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育人能力提升工程,着力提升西部地区学校师资水平。扎实做好“双减”工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同发展。持续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东西部均衡布局,支持市人民医院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中大五院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大对遵医五院的投入。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工程。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贴标准。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大力提升“青春之城、活力之都”城市形象,加快推进国家方志馆粤港澳大湾区分馆、市美术馆改扩建、全民健身综合训练馆等项目建设,办好中国国际马戏节等城市文体活动,打造赛事之城、艺术之城、书香之城。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推进平安珠海建设。持续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深化拓展“平安+”指数应用,提升“大数据+网格化”治理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体制,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扎实做好反恐防恐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优化提升珠澳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优化完善应急响应、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等机制,严密做好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珠海市风险监测预警中心,打造城市风险监测预警和综合指挥平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强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药品、危化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压实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责任,压实企业自查自纠的主体责任,抓好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处置工作。
(八)落实落细计划实施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计划任务
完善计划推进和执行工作机制,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党政同责,加强对各区各部门指标完成、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将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合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检查监督机制,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督查,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职能作用,及时查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完善计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公开计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
珠海市2022年主要指标预期目标表
1.带★标志为约束性目标,其余指标为指导性目标。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为现价总量,增速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