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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南沙区关于支持企业扩大进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量:281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11-29/2022-01-0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关于支持企业扩大进口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相关部署,为支持企业扩大相关产品进口,积极开拓进口来源渠道,降低企业采购成本。我区拟制定进口贴息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相关产品进口,设立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池,对在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执行相关产品进口合同并完成结关手续,实现进口数据在南沙区纳统的,按照申报进口数据兑现进口贴息。其中,申请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体所需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指引。纸质、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在2022年1月5日前提交至我局。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联系人:陈嘉悦,联系方式:3905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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