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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2020年度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核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委托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开展了核查,现将有关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核查依据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6〕49号)第三条、第四条;《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的公告》(以下简称2021年第9号)第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的公告》(以下简称2021年第10号)第一条等有关规定。
二、核查结果
(一)符合有关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共8家。其中既符合2021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条件又符合财税〔2016〕49号文第三条规定的3家,仅符合财税〔2016〕49号文第三条规定的5家(详见附件)。
(二)符合有关条件的软件企业共336家,其中既符合2021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条件又符合财税〔2016〕49号文第四条规定的135家,仅符合财税〔2016〕49号文第四条规定的201家(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投诉联系人:李成智、周莹
投诉电话:88101295、88125929
传真:8810136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6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