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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量:12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28/2021-07-13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1〕18号,以下简称“协会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定的数量范围

  2021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定将延续2020年度的评定规模,数量上不设上限。原已获得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在申报本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时予以加分倾斜。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本次“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二、申报方式

  (一)推荐: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可推荐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各区局按照“协会通知”要求收集齐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市局,并附区局出具的推荐函。(推荐函走OA流程,相关材料电子版及超过100M 的文件邮寄U盘统一由各区局收齐后报送至市局,邮箱:fsamrcjk@foshan.gov.cn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自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协会通知”要求自行向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提交申报。业务咨询:章斯敏、苏洁兰,电话:020-87682518、87681972。申报交流QQ 群:一群:372454184(已满);二群:823964467;三群:966273043;四群:1102641328;邮箱:office@gdippa.com。


  三、时限要求

  请各区局务必于2021年7月13日17时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到市局,逾期市局将不予审查与推荐。


  四、其他要求

  请各区局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积极申报,结合“协会通知”中附件1的评分标准和知识产权贯标等工作,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和解答。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谈业明,联系电话:8336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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