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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浏览量:211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03-04/2021-03-16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办〔2019〕14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发改规字〔2020〕1号),现就2021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产业园运营补贴。经我区认定的氢能产业园,给予其运营管理机构3年运营补贴,运营补贴为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的50%,每年最高运营补贴100万元。

  2.产业园引进企业奖励。氢能产业园引进5家以上氢能企业或机构的,对产业园的运营管理机构按每引进1家5万元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并按照《申请氢能产业园扶持办事指南(运营补贴)》、《申请氢能产业园扶持办事指南(引进企业奖励)》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申报时间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申报期限: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6日。

  2.纸质材料提交期限: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1.区“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2.区发展改革局:82118205。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