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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花都区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量:243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01/2021-03-22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花都区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花都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吸引更多的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现组织开展2021年花都区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花都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以往未被认定为区科普基地。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为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员。

  2.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


  二、审批程序

  (一)申报。相关单位向区科工商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填报《广州市花都区科普基地认定申报表》。

  (二)初审。区科工商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三)评审。区科工商信局联合区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认定。

  (四)授牌。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单位,区科工商信局联合区科协共同授予花都区科普基地的称号和匾牌。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花都区科普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关证明;

  (四)固定科普展览场地或开展科普工作所需要的资质、配套设施、相关科普栏目、版面等证明材料;

  (五)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责任制、对外接待制度等);

  (六)科普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七)组织科普教育活动的方案、总结、相关图片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3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须编制附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经所在单位及组织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四、申报时限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受理点:花都区天贵路67号501室。

  联系人:孟芸,联系电话:36881333 。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应当严格审查把关。

  (二)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基地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