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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2021-01-21 关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粤工信消费函〔202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商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稳步有序保障工业生产。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碧丹、黄海丹,020-83133268、83133226)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为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稳步有序保障生产,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一)有序组织员工上岗。提前调度掌握上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上岗。对上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二)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按照当地要求进行报备和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

  (三)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就医排查,禁止带病上班。


  三、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一)厂区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对进出厂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并佩戴口罩,方可入厂。

  (二)工作场所清洁和消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应当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定时消毒。操作岗位允许佩戴手套的,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三)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辅以机械通风。采用机械通风的厂房,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人均新风量应当≥30m3/h。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对空调系统进行管理,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采用全新风模式时关闭回风系统。


  四、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一)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二)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三)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四)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六)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一)强化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厂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

  (二)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在进入厂区或施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触粉尘的工作场所应当优先选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换滤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换滤芯,使用过程中应当有效防止因喷雾、水幕、湿式作业淋湿滤芯而降低防护性能。接触化学毒物的劳动者,除配备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的防毒面具(含滤毒盒)外,还应当根据工作场所人员情况,选配具有防颗粒功能的滤棉。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区域可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换滤棉后,应当及时洗手。现场没有洗手设施时,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进行消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加强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六、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一)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二)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三)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七、加强应急处置演练

  企业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和本技术方案要求,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突然出现的“可能疫情”,模拟员工有发烧、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发现企业员工为密切接触者等的应急处置,相关部门按照预案组织开展现场警戒消杀、人员送医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接调查、工作应急安排等,同时向地方疾控中心报告。企业各部门认真按照地方疾控中心的要求及应急预案开展各项防疫措施。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地方政府安排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解除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