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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上半年债券融资补贴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区“金融10条”等系列产业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2020年上半年债券融资补贴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相关项目(适用2019年7月21日之后发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1.债券融资业务补贴。对本区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债券存续期内融资金额1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10亿元(含)以上,分别按实际付息额的10%、8%、5%、1%给予贴息,其中,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债券且融资金额2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照融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同一笔债券业务补贴期最长3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贴200万元。
(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6〕26号)相关项目(适用2019年3月9日之前发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2.企业债券市场融资贴息。引导区内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对区内企业通过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和集合票据等债券品种进行直接融资的,债券存续期内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分档分段贴息,融资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部分,贴息比例为每年累计实际付息额的10%;融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部分,贴息比例为每年累计实际付息额的8%;融资金额在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部分,贴息比例为每年累计实际付息额的5%;融资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贴息比例为每年累计实际付息额的1%。同一笔债券业务贴息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每年债券市场融资贴息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具体指引如下。
序号 | 政策依据 | 事项名称 |
1 |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19〕13 号) | 债券融资业务补贴 (金融10 条) |
2 |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6〕26 号) | 企业债券市场融资 贴息 |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或补贴。
三、办理时间
1、申报辅导期。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4:45,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咨询电话:82119347。
2、材料申报期。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
(http://zcdx.gdd.gov.cn)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开放申报。联系电话:8211406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3、企业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5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