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厦门市关于智慧防疫和新模式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关于智慧防疫和新模式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就“智慧防疫和新模式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补充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邮箱修改为:kjj_cjy@xm.gov.cn,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在5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该邮箱,待审核通过后,于5月1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科技局710室。
2、鉴于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未完成,如无法提供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可提供第四季度申报表代替。
另就企业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说明如下:
1、项目类别总的只能勾选1项。
2、销售收入确认需要合同和发票均在申报表指定期间内。如在此期间合同数量太多,可列清单,并提供典型、金额较大的合同及发票。
3、应用及效果证明需要有应用单位盖章。
4、项目产品若是通过第三方销售给应用方的,需提供项目产品是由公司研发且第三方未进行二次开发的证明。
5、项目研发经费明细表需提供此项目的全部研发费用(年度请写项目研发的起止年度,如2019-2020)。
6、项目知识产权可包含软件著作权。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