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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项目入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量:22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10/2020-04-3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项目入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合创新资源,我区在五山—石牌高教区高标准、高水平打造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下称“天河基地”),基地选址在广州国际科贸中心(天河区天河北路890-894号),基地以功能集中、开放共享、紧凑布局为原则,重点打造综合服务、成果展示、成果发布、成果交易、孵化产业化等五大功能平台,提供科技成果一站式服务。

  为引进优质创新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孵化育成服务机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等入驻天河基地,充分发挥天河基地资源集聚效应,推动更高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试行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20〕1号),现开展2020年度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项目入驻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创新企业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商、纳统、纳税关系在天河区,以基地为常驻办公场所(目前工商、纳统、纳税关系不在天河区的,需承诺签署租赁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关系迁至天河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100万元以上创业投资(仅限于机构投资);

  2.获得高校、科研机构及其控股公司以技术或资金参股;

  3.近三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市级以上奖项的一、二、三等奖;

  4.近三年获得科学技术奖市级以上奖项的;

  5.上年度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

  本政策所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指国家统计局公布实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提出的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可提供高端培训、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入驻后需在天河基地开展公益培训或专业讲座,积极开展科技服务。

  (三)孵化育成服务机构

  具备投资资金资源,成功孵化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国际知名孵化器服务机构,负责引导优秀项目落户基地,促进项目产业化,推动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构建基地孵化平台品牌。

  (四)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

  负责本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展示、推广、洽谈、交易、产学研合作、转化、项目引进等工作。


  二、支持标准

  (一)创新企业

  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创新企业入驻基地成功孵化后,因企业发展需要离开基地在“天河优创”等科技创新载体发展的,且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给予不超过三年办公场地租金和管理费全额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三)孵化育成服务机构

  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四)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

  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三年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高校及科研机构推荐本单位技术入股或资金入股的创新企业入驻天河基地的,每推荐一家企业并成功入驻基地给予专业服务团队5万元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备注:因天河基地入驻面积有限,各类申报对象需通过运营机构审核筛选,经区科工信局备案通过后,择优引进,人均补贴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入驻期间,由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支持对象开展年度考核。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创新企业、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为4月30日,孵化育成服务机构为4月20日。

  天河基地长期受理入驻申请,第一批申报结束后,各类申报对象可继续申请,作为后期新增孵化面积入驻备选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创新企业

  1.《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创新企业入驻申请表》(附件1)

  2.公司章程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一季度财务报表

  5.单位参保证明、单位职工参保证明

  6.拟入驻人员名册(附件5,如拟入驻人员中有未在企业购买社保的特聘专家、顾问等,应提供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7.企业自评报告(附件6)

  8.承诺书(附件7-1、7-2)

  近三年获得100万元以上创业投资(仅限于机构投资)的创新企业,需提供投资协议及投资款银行回单。

  获得高校、科研机构及其控股公司以技术或资金参股的,需提供技术入股或资金入股协议。

  近三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市级以上奖项的一、二、三等奖的,需提供获奖证书。

  近三年获得科学技术奖市级以上奖项的需提供获奖证书。

  (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1.《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入驻申请表》(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一季度财务报表

  4.单位参保证明、单位职工参保证明

  5.拟入驻人员名册(附件5)

  6.获得相关荣誉奖项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7.服务成功案例相关证明材料

  (三)孵化育成服务机构

  1.《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孵化育成服务机构入驻申请表》(附件3)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一季度财务报表

  4.单位参保证明、单位职工参保证明

  5.拟入驻人员名册(附件5)

  6.获得相关荣誉奖项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7.服务成功案例相关证明材料

  (四)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

  1.《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高校及科研机构服务团队入驻申请表》(附件4)

  2.拟入驻人员名册(附件5)


  五、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运营机构(负责入驻申请及咨询)

  1.广州科技金融集团:高瑜鸿 18814099246

  张丽丽13533552181

  2.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阮华13662384102

  丁瑶13829785637

  申报对象需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以“2020年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项目入驻申报+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kjjt2020@163.com(广州科技金融集团)或dingyao_dwq@163.com(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二)主管部门

  区科工信局科技发展科:李莹 020-38624795

  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9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