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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特等奖候选人公示
2019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特等奖候选人的提名及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形式审查的候选人简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授予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有重大研究成果,对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有特殊贡献,并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直接实施者。
特等奖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成果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我区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2.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产业化等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系列成果或者特别重大的成果,引起我区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特别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我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特等奖候选人须符合下列提名标准:
1.获得过国家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前三完成人之一,或获得过自治区(或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
2.是自治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重大技术发明人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主要实施者;
3.仍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的自治区内单位专家。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工作作风、学术成就等情况有异议的,均可书面向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18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提名单位做好本单位候选人相关内容的公示工作。
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联系人:李雯雪,努尔别克
联系电话:0991-3839347(兼传真)3823583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编:830011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