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黄埔区 开发区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办事指南
黄埔区 开发区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机构)属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在库企业;
(二)获得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或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认定;
(三)近3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和区等各级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业务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一)对获得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的,按每个项目经认定的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当年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指南》。
(二)对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认定,且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另行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申请表》(该表包含承诺书,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核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根据项目获得认定的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获得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的,提供: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文件(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认定的,提供:获得认定的证书及(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投入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相关的支出明细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6.《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一致时,则无需提供);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八、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2118897、82111943(产业处)
九、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并下载填写打印《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申请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