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7年深圳市企业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补贴项目资助计划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根据《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要求,我署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深圳市企业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补贴项目资助计划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市的企业(含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
重组方式包括上市公司收购、借壳上市以及换股吸收合并等。
外地上市公司,仅限于在国内沪深两市上市的企业,不包括境外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
二、资助条件
申请深圳市企业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补贴项目资助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在完成重组后一年内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市,且迁入公司符合深圳市的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三)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市满一年;
(四)企业完成重组外地上市公司的时间在2012年至2016年间。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2016年度在深圳市的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未获得过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
三、资助标准
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审批程序
网上申请 —— 提交相关资料 —— 审查核实 —— 专项审计 —— 初步确定名单 —— 核定资助额 —— 会议审定 —— 复核 —— 社会公示 —— 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 办理拨款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纪西冰,82977349、陈 放,8297580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101427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五洲宾馆南侧辅道200米)7楼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