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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白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科字〔2019〕227号,以下简称《市认定通知》)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申报时间
白云区企业申报高企的受理截止时间以市认定通知要求为准。根据市认定通知要求,本年度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1次,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受理截至时间为:
第一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8:00(以省阳光政务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
第二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8:00(以省阳光政务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
第三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00(以省阳光政务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年不予推荐。
(二)申报企业范围
1、广东省(不含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2、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6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3、2017年和2018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三)申报渠道
广东省企业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平台2019年5月22日开放,企业即可自行填报。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登记
申报企业在网上注册登记请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956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企业填报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陆后,在“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模块中,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并检查无误后,在系统中直接提交即可。对于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填报的企业,须补充填报后才可填报高企认定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提交后,不再接受企业退回申请,除非在现场核查和审核推荐过程中,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发现企业填写有误时,才退回企业修改或补充完善。
(三)区级受理和现场核查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只受理企业注册地在白云区,且符合市认定通知要求的企业。企业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接受企业退回申请,请企业务必完善核实材料后再提交。为确保企业权益,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在每批次企业申报时间截止后,将公示本批次受理的企业名单。
对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受理的申报企业,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组织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加强对企业申报信息与汇算清缴口径一致性、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真实性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核查登记表。
(四)各级审核推荐
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推荐至市科技主管部门;未能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将退回企业省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资料,并注明退回原因,企业可自行查看。
市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期间,需要企业补充完善网上申报资料的,会直接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退回企业申报书,请企业关注系统状态,及时修改并提交。省市审核进度和结果,企业可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自行查看。
(五)报送拟推荐企业资料
根据市认定通知要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收取拟推荐企业材料集中报送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收取资料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白云区审核要求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委托白云区高企协会组织实施我区2019年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一)现场核查要求
每家企业每年度仅安排1次现场核查,未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本年度不予推荐。
1、现场核查地址的说明
为提高现场核查效率,避免地址不准确影响企业申报推荐,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采集拟申报企业的实地核查地址,由企业自主填报实地核查地址。凡白云区拟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均需要填写实地核查地址,截至通知企业实地核查时间时,企业仍未自主申报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进行实地核查。企业自主申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提前准备好实地办公场地权属证明,以及不一致原因说明(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核查时备查。凡白云区拟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请务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实地核查地址:
白云区拟申报2019高企认定企业现场核查信息登记系统
2、现场核查通知的渠道
(1)网站通知: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通过网站和公众号,在各批次现场核查前,另行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白云区2019年第X批次现场核查的通知》,再次明确核查持续时间、实地检查的流程、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注意事项等问题。
(2)电话通知:前往企业现场核查前1-2天,通过电话一对一告知企业现场核查日期,并核对现场核查地址,本次核对,为企业最后一次更改实地检查地址的机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其他方式:此外,白云区科工商信局还将以短信、邮件、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发送现场核查提示信息,告知企业核查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便于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3、实地检查流程
(1)查看现场:检查组根据电话通知时确认的地址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研发和办公现场情况。
(2)查看相关系统:由企业登录个税申报或社保申报的系统,核对企业人员证明(含科研人员)与申报系统填报是否一致;如果企业没有带有税局备案号的汇算清缴报告原件,则通过报税系统查看企业申报资料中相关财务数据;对持有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要求企业演示对应的软件系统。
(3)审核资料:企业对现场核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组根据认定办法,逐一检查企业提供的申报证明资料原件,且仅在现场对企业资料原件进行核对,不接受企业事后补送资料。
(4)填写记录表:检查组针对检查中的问题客观记录,并填写核查登记表,由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收回;企业需填写《企业承诺书》,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检查组收回。如企业不配合签字盖章工作,视为实地检查异常,不予推荐。
4、核查当日对企业要求
(1)人员要求:现场核查当日,企业确保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场以备咨询;确保会操作、使用个税申报系统、社保申报系统、企业报税系统和软件著作权对应软件系统的人员在位,如无法查看和演示系统上述系统,视为现场核查不合格,不予推荐。
(2)证章要求:因实地检查后,需要企业对核查登记表和承诺书盖章,请确保公章在实地检查场地,且可被取到使用,否则视为现场核查异常。
(3)须准备的资料:现场核查时,企业须提供的资料清单,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将根据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现场核查要求,在另行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白云区2019年第X批次现场核查的通知》中详细说明。
5、现场核查意见处理
对通过我区现场核查,但发现企业网上申报书填报有误的,在该企业现场核查后两日内退回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建议企业3天内完成修改提交。
对未通过我区现场检查(含核查发现网上申报材料错漏严重)的企业,退回申报资料,当批次不予推荐。
(二)网上审核要求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在现场核查结束后,开展网上申报书审核工作。
1、网上申报书检查
企业对网上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重点核对企业附件上传是否齐全,财务数据填报是否一致等问题。对企业个别数据填报有误或个别附件上传错误的,退回企业修改,建议企业2天内完成提交。审核中发现企业网上申报材料错漏严重或者空白的,退回申报资料,当批次不予推荐。
2、申报系统审核推荐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对通过现场核查,且网上申报资料提交齐全的企业,推荐至上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下一步审核,对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企业,注明不推荐原因后,退回企业网上申报资料。企业可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自行查看。
四、其他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部分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省、市、区各相关部门,问题的最终解释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为准,
高企审核期间,如企业发生送礼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干扰高企审核工作,将视为企业申报核查异常,不予推荐;如企业发现工作人员在审核期间发生索要物品等违纪行为,请直接向白云区科工商信局纪检监察室检举举报(电话:80736038)。
(联系人:区科工商信局 陈结斌 80736025;区高企协会 刘晓莉 13660286505)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