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4年深圳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4年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项目申报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批内容
以培养人才、开展基础研究、支撑产业和社会发展为目标,对组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资助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组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
(二)主要围绕产业和民生需求,属前沿、交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或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不得与已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相同,实验室研究方向明确;
(三)学术带头人2人以上,骨干科研人员5人以上,专职科研人员总数15人以上;主任或副主任、学术带头人和专职科研人员不得在已建重点实验室兼职;
(四)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科研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原值)500万元以上;
(五)专职科研人员具有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能力,年人均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近3年);
(六)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足够的资金、技术、后勤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
四、审批程序
项目征集——项目发布——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组织评审——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