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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高端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和<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组〔2016〕99号)
二、适用范围
(一)2019年,对150名为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且符合产业高端人才评审条件的申报人,给予产业高端人才补贴,并授予“禺山产业高端人才”荣誉称号,无符合条件者可以空缺。其中一定名额面向港澳人才,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港澳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评选对象不受户籍和身份限制。
(二)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技术成果的人才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等。创新技术成果是指已有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并已申报知识产权但暂未获批的,申报期最长不超过18个月)。
(三)已获番禺区产业高端人才补贴的个人可以再次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往年未获评本项目的人才。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且依法纳税均满1年(指申报人在2018年5月27日前入职),并具备下列条件:
申报人在企业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资本运作、财务金融、销售岗位高级职务,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原则上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制造业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的年度薪金未达政策规定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申报人须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对落户番禺的港澳人才可以放宽此条件限制。主要包括:
(一)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投资总监、财务总监,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二)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三)企业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以及其他在生产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申报单位为在番禺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番禺区设立的区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符合《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待遇
根据获奖人2018年度对番禺区发展的贡献给予一定额度贡献补贴,最高不超15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高端人才补贴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证;
3.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
4.2018年度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证明(港澳人才不受此限制);
5.2018年度申报人个人纳税证明材料(港澳人才不受此限制);
6.申报人业绩、获奖情况及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技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单位进行内部评选,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陆“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高端人才补贴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在线填写《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高端人才补贴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二)初审。经办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报人在网上修改。
(三)审核。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份(直接从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附件证明材料一式1份(单独装订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申报材料须由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地点。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确定拟入选产业高端人才名单。
(五)审定。将拟入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拟入选产业高端人才名单,公示期7天。
(七)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向入选者颁发证书以及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七、申报时间
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高端人才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7月25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八、受理窗口
(一)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大 楼1403室(市桥汽车站正门南侧)
联系人:龚小鸿、何楚仪、刘静
咨询电话:37759118、37759119
(二)广州市智汇谷人才联盟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青蓝街28号创智大厦
联系人:杨丽真
咨询电话:18620537201
九、有关说明
(一)同时申报《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中其他项目并通过评审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补贴。
(二)符合《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扶持条件,又同时符合番禺区内有关同类扶持办法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2019年补贴标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四)获得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高端人才补贴的个人,须承诺自获得补贴年度起的5年内在番禺区服务、工作。如违反本条规定的,按比例收回有关补贴。
(五)综合考虑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的经济贡献、社会贡献、知识产权情况、创新成果情况、行业地位、所获荣誉称号、成长性、企业引才力度、企业推荐情况等要素,科学设置各评审指标权重。
(六)各专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补贴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记入不良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