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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量:3831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16 号)的指示精神,以下项目通过东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长安口岸分局、凤岗口岸分局、寮步口岸分局、长安镇商务局、凤岗镇商务局、寮步镇商务局等有关部门的一致评定,符合本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拟纳入本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项目类型

项目内容

主要构成

风险

防控

长安镇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及仓库管理辅助系统

1、分拣线3条

2、仓库管理辅助系统1套(含软、硬件)

3、视频监控设备

凤岗镇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及仓库管理辅助系统

1、查验设备:CT机1台(含配套软件系统)

2、分拣线2条

3、仓库管理辅助系统1套

东莞海关寮步车检场跨境电商海关作业现场监管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及仓库管理辅助系统

1、查验设备:X光机1台(含配套软件系统)

2、分拣线1条

3、仓库管理辅助系统1套

4、视频监控设备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意见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特此公示   

  邮寄地址:东莞市建设路1号市商务局5楼电子商务科

  邮政编码:523071

  电子邮箱:278645051@qq.com

政策依据

2014-04-09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