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飞豹原创 项目汇总 发改委1500万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7个项目等你申报
发改委
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3月22日-4月22日 最高资助金额:1500万元 重点支持领域: (一)下一代信息网络领域。重点支持下一代互联网(IPv6、SDN、NFV等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5G、4G-LTE等)、光通信、无线宽带接入及专网通信、边缘计算领域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二)移动互联网领域。重点支持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终端、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应用系统及解决方案。 (三)物联网领域。重点支持物联网终端核心芯片、传感设备、系统平台及中间件等,支持治安防控、食品安全、交通物流等领域的智能化产品、系统及解决方案。 (四)卫星应用领域。重点支持北斗导航定位在手机、平板、M2M终端等载体上的推广。 (五)平板显示领域。重点支持TFT、LTPS、OLED、激光显示、3D显示、高清节能LED显示、柔性显示、曲面显示、透明显示、全息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产品及关键材料、零组件和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4K、8K级新型编解码技术及端到端解决方案。 (六)集成电路领域。重点支持通信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数字电视、信息安全、物联网、显示驱动和触控、数据存储、汽车电子、先进制造、航空航天与军工等领域芯片设计、封装及产业化。 (七)新型元器件领域。重点支持片式容阻感元件、微机电器件、高频器件、新型光电子器件及高精度、高可靠性传感器等。 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提升项目):事前资助。项目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 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事后补助。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资助,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通过现场核查的,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项目投资计算期一般为项目建设周期,计算期最长可以追溯至2019年1月1日。优先支持新开工建设项目,截至4月22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项目不予资助。 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3月22日-4月22日 最高资助金额:1500万元 重点支持领域: 1.电子信息材料。重点支持高性能显示材料、先进照明材料、微电子材料及光电子材料等。 2.绿色低碳材料。重点支持高性能储能材料、新型太阳能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 3.生物材料。重点支持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生物基材料等。 4.新型结构和功能材料。重点支持功能高分子材料、高性能膜材料、高性能功能陶瓷、特种耐腐蚀材料、高性能轻质合金、高性能超硬材料、特种玻璃等。 5.前沿新材料。重点支持石墨烯、3D打印材料、柔性电子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新型二维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超材料、高性能增强纤维、纳米材料和超导材料等。 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提升项目):事前资助。项目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事后补助。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资助,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通过现场核查的,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项目投资计算期一般为项目建设周期,计算期最长可以追溯至2019年1月1日。优先支持新开工建设项目,截至4月22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