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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办函〔2018〕32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我省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现启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请见《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指南》。
(二)园区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等)作为申报主体报送申报材料,经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我委,广州、深圳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其余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于2018年9月21日前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
附件:1. 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指南
2. 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申报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陈先倡,电话:020-83134730、83134294,传真:020-83134729,
邮箱:gdxxhtj@163.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25室,邮编:5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