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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量:346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2-24/2019-01-12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穗科创字〔2018〕4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精神,我委制定了《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广州地区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均可以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四)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

  (五)农村科技特派员申报单位、申请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不受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报限项的限制。

 

  二、主要服务范围及内容

  围绕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重点对接从化、增城、白云、花都等4个涉农重点区域,辐射带动黄埔、番禺、南沙等3个涉农区,围绕品种选育、高产栽培,开展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农业装备、农业信息与发展理念,以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精准施肥、农田修复、节能农机、食品安全以及农村民生等实用技术成果为主推内容,鼓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支持创业类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进行技术指导等,支持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组织机构开展合作,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创业,共同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各类技术问题,培养本土农业科技人才。

 

  三、支持经费及方式

  2018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共计支持项目20项,每项支持经费10万元,项目实施期2年。支持经费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立项后由我委下达立项通知,由委托服务机构(广东省农科院)一次性将支持经费拨付到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所在单位。资金使用按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规定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需明确供需双方实施的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资金使用、绩效等,经所在单位及技术需求方推荐盖章。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与技术需求方签署技术服务协议。

 

  五、申报时间

  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 24日至2019年1月12日17时。

  申报单位统一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委托服务机构(广东省农科院),电子版发送至linyuexin@gdaas.cn

 

  六、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雷秀明、谢秀珍,83124147、83124044。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林悦欣、晏育伟,87596250,38213849。

  书面材料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省农科院办公楼(联系人:晏育伟,13560356516)。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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