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知识产权 加大图片版权保护 提升用户版权意识
图片蕴藏着巨大的市场。近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互联网+图片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视觉中国)创始人、执行董事柴继军在会上算了一笔账:“目前我国微信公众号有1700多万个,其中76%属于非个人的商业机构。如果这些自媒体中的10%能使用正版图片,每年支付2000元,微信公众号的图片市场就有2亿元。”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A股上市的图片库公司,视觉中国2016年的财报显示,其营业收入为7亿多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法律保护。不过,我国图片版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去年全国版权产业整体产值突破5600亿元,网络图片的市值在影视、文学、游戏市场面前被忽略不计,但在侵权盗版方面,网络图片侵权案件排名第二,占到了24%。“面对侵权盗版,视觉中国成立之初就坚持正版,专门成立了版权合规部门,组建技术团队开展版权监测,开展了大量维权工作。视觉中国希望通过开展版权保护工作,提升用户的版权保护意识,促进图片产业的发展。”柴继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盗版普遍
成立于2000年的视觉中国经过17年的发展,目前在线提供超过2亿多张图片,服务全球范围的媒体和企业。柴继军告诉记者,这2亿多张图片版权来源有3类,即视觉中国自有版权图片、图片库Getty Images等供应商和签约摄影师分别提供的图片。视觉中国会为这些权利人提供交易平台vcg.com,促进作品传播,让创作者获得合理的报酬。不过,在版权交易的同时,视觉中国发现了大量侵权盗版现象,很多侵权者未经授权擅自对图片进行商业使用。柴继军举例介绍,比如有一家公司从视觉中国获得一张图片授权的同时,很多人也会在搜索引擎上找到这张图片,随后发布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上等进行商业使用,但是并没有联系视觉中国获取授权。
柴继军认为,图片侵权之所以大量存在,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促进作品传播的同时也给图片侵权盗版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大多数用户没有图片版权保护意识。柴继军表示,视觉中国诞生之初,侵权盗版主要体现在印刷品上,比如企业的宣传册,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由于图片侵权的碎片化,越来越多的侵权出现在网站、APP、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尤其是微博与微信公众号。网络视频、音乐和文学等领域经过多轮整治,版权秩序逐渐向好,用户意识到它们是有版权的,但很多用户却认为图片是没有版权的。实际上,图片是著作权人辛勤创作的成果,也是有版权的,他人使用要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除非是个人用于欣赏、学习、研究等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内。
很多使用者没有版权保护意识,这一点柴继军深有体会。柴继军坦言,视觉中国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用户不理解,诧异图片居然还有版权。“这是理解差异,需要我们持续地做工作,通过舆论宣传和沟通,逐渐培养他们的版权意识。”柴继军说,通过他们的努力,也收到了一定成效,很多使用者有了版权意识,知道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做法是错误的,有的使用者还与视觉中国签署了协议,成为了视觉中国的合作伙伴,表达合作意愿的图片使用者正在变得越来越多。
加大保护
随着图片的广泛使用,图片侵权尤其是网络图片侵权的案件在成倍增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介绍,从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图片(包括摄影作品和美术作品)著作权案件来看,从2015年的1000多件,到2016年的2000多件,今年截至7月已经有2800多,预计到年底会在去年基础上翻倍。这些案件中,90%以上是涉及互联网的案件。从涉及摄影作品的案件来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都是个人,而且以前个人维权的情况很少,但是现在由机构集中代理个人权利人进行的商业化维权非常普遍。
柴继军介绍,为维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他们积极为著作权人打维权战:一是专门成立了版权合规部门,查找疑似侵权线索,核实疑似侵权客户的主体名称及是否曾有过侵权记录,对侵权案源进行证据保全;二是成立专职的技术团队,研发出了“鹰眼”监测系统,通过图像爬虫、图像比对监测未经授权的使用者,之后与对方联系沟通授权事宜。如果双方沟通良好,可以建立长期合作;如果沟通无果,就诉诸法律来维护权益。比如今年4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6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创新性案例,“参灵草官方微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位列其中。该案中,有两家企业未经许可在新浪微博“参灵草官方微博”中使用了3幅视觉中国享有版权的图片。视觉中国运用了可信时间戳这一新型的网络证据保全方式,最终胜诉。
“当然,诉讼并不是最终目的,合作与传播是我们最乐于看到的。”柴继军解释,摄影师拍摄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传播,而不是维权。视觉中国也希望通过为著作权人维权,与使用者签订一个长期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图片行业正版化。柴继军认为,这是著作权人、视觉中国和使用者都想看到的三方共赢的局面。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