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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开发区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批发业企业营业收入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量:1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12-10/2024-12-16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开发区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批发业企业营业收入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3年强经济促消费措施》(穗埔商务规字〔2023〕1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措施》(穗开管办〔2023〕24号)文件要求,区商务局现启动2023年强经济促消费(批发业企业季度营收扶持、供应链产业园入驻企业度营收扶持)、“促经济8条”(2023年第四季度批发业企业营业收入扶持)兑现工作。

  一、 申请事项

  2023年强经济促消费措施(批发业企业季度营收扶持)

  2023年强经济促消费措施(供应链产业园入驻企业季度营收扶持)

  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第四季度批发业企业营业收入扶持

 

  二、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上午: 9:00-12: 00、下午:13:00-17:00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在受理时间内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出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内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至截止日当天17:00。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联系方式及受理地址

  (一)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申报中对办事指南有疑问,请联系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2504030。

  2.申报中对黄埔兑现通平台有疑问,请联系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联系邮箱:zcdx@gdd.gov.cn。

  (二)受理地址: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 82114062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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