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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
目 录
总 则.......................................................................(1)
市级重点工作项目...................................................(3)
一、广州市“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研究项目
二、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提升项目
总 则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现制定《2024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00至9月25日(星期三)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具有完成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详细指引请阅读附件3《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指引》。
2.窗口申报
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咨询电话:38920291。
(二)受理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推荐申报项目。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四、业务咨询电话
详见各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81309319、81303421、813090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市级重点工作项目
一、广州市“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研究项目
1.申报人
在广州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
2.申报条件
(1)申报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所从事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报人设立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服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相关工作。
(2)申报人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领域研究能力与实践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成果和服务案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较丰富的知识产权研究经验、属于单位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工作。项目组成员应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调研的水平和能力。
(3)申报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或同等资质,具有知识产权研究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项目任务
(1)“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成效总结评估。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式,对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维度,全面梳理广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梳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总结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和亮点,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和深层次原因,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实施成效总结评估报告1份。
(2)“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研究。按照建设“国际一流知识产权强市”的总目标和“对标国际、领跑全国、支撑区域”的总要求,探索解决第十五个五年计划中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重从广州市知识产权发展基础、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需要攻破的难点和任务、重大项目及政策措施等方面出发,围绕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一个具有前瞻性、连续性、可操作性的,能适应新形势变化的五年规划研究报告和规划各1份。指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带动牵引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全面加强、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合作深化拓展,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实施评估。配合开展“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实施推进和评估工作,适时形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报告。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项目经费不超过40万元。
5.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
(3)开展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材料。
(4)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项目的工作情况材料。
(5)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项目联系人:张亚东,联系电话:83228313)
二、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提升项目
1.申报人
在广州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专利代理机构。
2.申报条件
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具备依法开展知识产权事务咨询、知识产权服务、国外专利代理的能力;具备组织开展企业调研、知识产权务实培训能力。
3.项目任务
(1)为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海外专利布局、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内容专题培训不少于2场,每场半天,每场不少于50人;
(2)走访企业不少于30家(含广州市属国企), 为具有海外专利布局需求的中小企业(黄埔区企业除外)提供海外专利布局一对一专项服务不少于20家;
(3)推动企业新增海外发明专利布局申请不少于50件(通过PCT途径不少于30件),实现不少于2家中小企业海外发明专利布局零的突破;
(4)形成关于广州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优势产业海外专利布局现状、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建议的报告,1份。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2项,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每项项目经费不超过40万元。
5.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开展本项目的详细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目标、完成项目任务的具体措施、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成果、项目实施组织形式等)。
(3)申报人开展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材料(包括熟悉广州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等工作情况,熟悉国家、省、市各级知识产权政策;具有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具备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调研能力、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组织能力、企业国外专利代理能力,项目经验成果)。
(4)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项目联系人:覃校斌,联系电话:8322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