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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申请2022年度选树的技能领军人才补贴奖励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量:11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3/2024-05-15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东莞市关于申请2022年度选树的技能领军人才补贴奖励的通告
 

  为落实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的奖补政策,根据《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认定评定和扶持实施办法》(东人社发〔2022〕20号)、《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奖补申领细则(暂行)》(东人社发〔2024〕17号),现将申请2022年度选树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补贴奖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一)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2022年度选树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

  (二)引才奖励申请主体为引进2022年度选树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的企业、非全额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和各类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组织。


 二、申请材料

  (一)生活补贴

材料名称

要求

申请表

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和盖公章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明

技能领军人才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情况材料

2023年1月以来(含本月)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在我市缴纳非零申报的个人工薪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可一次性补缴)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银行储蓄卡

社保卡复印件

备注

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将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二)租房补贴

材料名称

要求

申请表

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和盖公章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明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如有)、未成年子女(如有)]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簿主页+个人页)复印件

婚姻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可以反映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未婚无须提交)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租赁发票

税务部门开具的租金增值税普通发票

工作情况材料

2023年1月以来(含本月)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在我市缴纳非零申报的个人工薪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可一次性补缴)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银行储蓄卡

社保卡复印件

备注

1.本次租房补贴申请的范围为2023年1月至12月发生的租赁;

2.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将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三)购房补贴

材料名称

要求

申请表

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和盖公章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明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如有)、未成年子女(如有)]

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簿主页+个人页)复印件

婚姻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可以反映婚

姻关系的证明材料(未婚无须提交)

购房合同

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购房发票

房产增值税普通发票(非预售款)复印件

工作情况材料

2023年1月以来(含本月)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在我市缴纳非零申报的个人工薪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可一次性补缴)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银行储蓄卡

社保卡复印件

备注

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将由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四)引才奖励

材料名称

要求

申请表

由技能领军人才、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申请表》

人才身份材料

技能领军人才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人才工作情况材料

在我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在我市缴纳非零申报的个人工薪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可一次性补缴)及劳动(聘用)合同

备注

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将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同一申请主体同时申请多项补贴奖励,申请材料存在重复的,重复的材料仅需提交一份(如同一申请主体同时申请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身份证明、工作情况提供一份即可)。


 三、其他要求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需于2024年5月15日前提交至属地镇街人社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