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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津市关于征集海洋领域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量:11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7/2023-08-25
  • 项目类型 :
      海洋产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天津市关于征集海洋领域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各高校院所、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海洋强国战略,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涉海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支撑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计划组织召开“天津市海洋领域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对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洋领域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1.征集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海洋探测、海洋无人装备、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港口与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远洋综合保障、深浅海养殖、海洋标准计量和海洋环境保护等相关方向的先进技术成果。

  2.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和标准,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3.本市范围内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单位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先进性及经济性突出。

  5.各高校院所及承担国家和我市相关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梳理技术成果,主动申报。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二、申报程序及具体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推荐范围和推荐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写《技术成果申报书》(附件1),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填写《推荐技术成果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各高校院所、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承担国家和我市相关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梳理技术成果,主动申报。

  (三)申报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25日

 

  三、材料报送

  纸质技术成果申报书(附件1,申报单位加盖公章)以及加盖本级主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申报受理单位。同时将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gyujiao@tj.gov.cn邮箱。

  受理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202办公室

 

  四、技术成果遴选

  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技术成果进行遴选,确定入选“天津市海洋领域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对接会”的技术成果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人: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部 张玉娇

  联系电话:022-24439402

  2.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樊少杰

  联系电话:022-58832812

 

  六、附件

  1.技术成果申报书

  2.推荐技术成果汇总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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