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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量:446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公示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决定对在实施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以及相关组织者给予表彰。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HIV感染的肽衍生物融合抑制剂”等29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火星车”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填埋气体和渗滤液传输过程的监测试验系统”等6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银奖,“餐饮机器人(普渡)”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药品的自动分装与计量装置”等777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等4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7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等20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高文等20位院士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职务的重要依据,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奖励。

  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表彰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为榜样,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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