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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量:103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29/2023-04-14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创业补贴 ,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2〕8号),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一批次政策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综合补贴、聘用补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二、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逾期不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做好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5。


  四、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填写相应补贴类别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做好封面和目录,按材料顺序页码连续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交至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科技四路16号光大We谷C2栋),由受理窗口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二)材料审核。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的,该申报单位本期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由人社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审核或评审,并会同园区相关部门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及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公示与审批。通过审核的名单和基本信息由人社分局于松山湖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人社分局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及社会公示情况,将拟资助项目和名单报请松山湖管委会审定。

  (四)资金拨付。人社分局根据松山湖管委会审批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咨询、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谭先生,0769-22891900

  (二)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陈小姐、叶先生,0769-22897979、2307815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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