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通知
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2〕8号),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一批次政策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综合补贴、聘用补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二、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逾期不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做好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5。
四、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填写相应补贴类别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做好封面和目录,按材料顺序页码连续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交至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科技四路16号光大We谷C2栋),由受理窗口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二)材料审核。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的,该申报单位本期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由人社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审核或评审,并会同园区相关部门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及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公示与审批。通过审核的名单和基本信息由人社分局于松山湖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人社分局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及社会公示情况,将拟资助项目和名单报请松山湖管委会审定。
(四)资金拨付。人社分局根据松山湖管委会审批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咨询、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谭先生,0769-22891900
(二)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陈小姐、叶先生,0769-22897979、2307815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