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珠海市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珠海市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 浏览量:149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2-10/2023-02-2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1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1628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进入2023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按指南要求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局。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再为单位开设申报人账号,并使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

  (二)纸质材料提交。我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生成相应的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5份,并在规定的地方加盖公章,送(寄)至相应业务科室(详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预计在2023年2月10日上线,在项目上线前,申报单位可参考附件2先行准备。

  各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截至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逾期则不能提交。建议申报单位不要过于靠近截至时间提交,以免网络系统堵塞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

  经我局形式审查确认后,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提交纸质材料截至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

  申报单位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及实施纳入科技诚信体系建设范畴。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3年1月2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