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洪山区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0〕3号)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研究,现启动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在洪山区登记纳税。
2、申报企业应是工业制造业企业。国家统计局认定的规模以上商贸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3、规上工业企业需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http://jjyx.027qyy.com/Login.aspx)按时填报产值数据。
二、申请贴息的贷款条件
1、申请的贷款是金融机构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所贷款项必须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得作他用。
2、申报对象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已付息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3、获得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项目资金和武汉市纾困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的贷款项目不重复支持,已获得其它市、区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项目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对象
1、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4日,请各申报单位提交一式两份纸质资料和一份电子档(PDF格式)至我局经济运行科(洪山区融创智谷C5栋附楼512室)。具体材料要求、顺序如下:
(1)封面(附件一)
(2)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表(附件二)
(3)企业工商税务证照复印件;
(4)贷款合同只需要封面,双方名称页,金额页,期限页,利率页,签字盖章页,其他的不需要复印,放款凭证复印件、申报期内每个月(季)的付息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一对应;
(5)不限金额反映洪山金库入库税票复印件一张;
(6)承诺函(附件三)。
请将以上申报材料按照先后顺序胶装。
2、科经局将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计算贴息额,出具审计报告。
3、申报企业必须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相关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收回贴息资金,全区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申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格5年。
联系人:李广威;联系电话:87374326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09月15日
附件1:申报书封面
附件2:2021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表
附件3:承诺函